11月24日,市交通委副主任张林主持召开邮轮船票试点工作推进会。市口岸办、市旅游局、宝山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以及邮轮公司参加。
为了规范邮轮运输经营行为,维护各方合法权益,保障邮轮运输公共安全,提升邮轮运输服务水平为目的,会议讨论通过《上海邮轮船票制度(试点)实施工作方案》,并决定成立上海邮轮船票(试点)协调推进工作小组,为完善船票售票、出票、验票的全流程管理,明确邮轮公司与旅客之间的法律关系,实现邮轮旅客运输实名售票,实名验票,凭票进港。
该方案将在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、上海吴淞口国际邮轮港和在沪开辟邮轮母港航线的邮轮公司中试点。2017年12月,皇家加勒比、歌诗达率先进行试点凭船票登船制度。
在2018年1月1日-2018年3月31日,在上海港出发的所有母港邮轮航次全面实行。2018年4月1日-2018年12月31日,形成长效机制,出台上海邮轮船票制度等相关管理规定。
该试点方案提及一下几点任务:
1、统一使用上海港邮轮登船凭证。
2、统一使用通关便捷条形码。
3、实施邮轮旅客信息72小时预报制度。
4、实施进港旅客登船凭证和身份查验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