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邮轮分会
入会条件
凡承认本分会章程、有加入本分会意愿、在行业内较有影响力的邮轮港口城市、邮轮公司、邮轮相关企业和机构等,均可向本分会提出申请。
第一条 入会程序
(一)填写《入会申请书》
(二)向本分会秘书处提交申请
(三)秘书处进行审核
(四)提交理事会通过
(五)办理会员登记手续
(六)颁发会员证书
第二条 会员权利
(一)本分会大会的出席权、发言权、表决权和提案权;
(二)本分会理事会中涉及理事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(三)对本分会工作的建议权、监督权和批评权;
(四)优先参加本分会组织的活动;
(五)优先获取本分会提供的各种服务和有关资料;
(六)申请承办和赞助本分会相关活动的权利;
(七)享有本分会赋予的其它权利。
第三条 会员义务
(一)遵守本分会章程;
(二)执行本分会决议;
(三)积极支持和参加本分会组织开展的活动和相关工作;
(四)维护本分会的名誉和合法权益;
(五)按时缴纳会费;
(六)本分会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。
第四条 退会
(一)本分会会员退会自由;
(二)本分会会员决定退出本分会时,应通过本分会秘书处向本分会理事会提交书面退会申请,理事会自收到书面申请后60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由本分会理事长签发通告,同时向联合会报备。通告自签发之日起生效。
第五条 会员资格终止
任何本分会会员有以下行为的,会员资格终止:
(一)严重违反本分会章程,不履行本会员义务,包括连续三次不参加本分会组织的活动和相关工作;
(二)有重大失信行为;
(三)严重损害本分会权益。
本分会终止会员资格须经本分会秘书处上报分会理事会讨论决定。在理事会做出最终决定前,该会员可以做出说明解释。理事会最终决定终止其会员资格后,由本分会理事长签发通告,同时向联合会报备。通告自签发之日起生效。